「35+顛覆政權案」昨日(19日)宣判,首犯戴耀廷被判處10年監禁,其餘44名被告被判處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的刑期。這宗國安法要案的宣判,廣受關注,45名被告獲判刑,向社會釋放出任何人違反國安法,都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,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具有震懾力。案件的審訊公開透明,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干預,依法作出公正判決,彰顯了法治精神。
案件宣判之後,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,判刑顯示法庭確定被告所犯之罪行非常嚴重,必須嚴懲。案件說明任何人顛覆國家政權、危害國家安全,最終都會被依法懲治,絕不姑息,沒有任何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。反中亂港勢力禍港亂港、顛覆國家政權,政府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,嚴懲不貸。
「35+顛覆政權案」是頒布落實《香港國安法》之後,首宗串謀顛覆政權的要案。45名被告,共同參與了由首犯戴耀廷設計的所謂「攬炒十步曲」,意圖借2019年的黑暴動亂之勢,搶奪立法會過半數席位,脅迫政府接受黑暴動亂的所謂「五大訴求」,並以否決財政預算案,逼特首解散立法會後辭職,達至破壞、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「一國兩制」確立的香港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,進而邀請外國制裁中國,意圖顛覆國家政權,危害國家安全。
策劃這宗案件的戴耀廷用心險惡,有意地把案件包裝成和平地行使基本法保障的權力的合法行為,誤導視聽、欺騙公眾,對香港造成嚴重破壞。其餘被告則在案中擔當不同的角色,不同程度地參與了串謀犯罪的行為。對此,法庭已依法作出宣判,對45名被告作出不同刑期的判決。
這宗案件的宣判,清晰地向社會釋放出特區政府將嚴格貫徹落實《香港國安法》,對違法犯者將依法懲處的信息,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。
「35+顛覆政權案」案雖已宣判,但維護國家安全不可鬆懈。事實上,外國反華勢力仍在不斷地插手干預香港事務,香港本地也仍有少數反中亂港勢力心有不甘,仍存在危害國家安全的隱憂,香港仍須提高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,嚴格執法,保障香港走向由治及興的道路。
美國國務院在宣判後發表聲明,把案中被告說成為所謂的「民主倡導者」,指他們僅僅因和平參與了受《香港基本法》保護的政治活動而面臨改變一生的監禁。又稱,美國正採取措施,對負責執行《香港國安法》的多名香港官員實施新的簽證限制。
美國的相關言論嚴重違背事實,反映出他們仍然希望以誤導公眾的言論,仍期望以所謂「民主、自由」的旗號,在香港從事破壞社會安寧,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,干擾香港內部事務。同時,仍將繼續以制裁手段,阻撓貫徹落實《香港國安法》。
不過,「35+顛覆政權案」的宣判,正是對美國的這些行為作出的最好回應,香港的執法部門、司法部門不會被所謂的「民主、自由」的旗號所蒙騙,不論罪犯披上怎樣的外衣,打着甚麼旗號,都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,須為犯罪行為付上法律的責任。執行《香港國安法》的政府部門執法人員及司法機關人員,也不會懼怕美國的制裁。
仍會有西方國家的反華政客及媒體,將會針對這宗案件的判決,在國際上抹黑香港、打壓香港,尤其是在另一宗國安法大案--黎智英案未來的審訊過程中,可以預見到美西方反華勢力和反中亂港勢力,仍將會極盡其所能,以各種方式干預、阻撓、破壞審訊,香港仍須堅守法治精神,堅定貫徹執行《香港國安法》。社會各界也須保持警惕,提防再次出現危害國家安全、破壞社會穩定的犯罪活動。